@焦作共青团
@焦作共青团
工作交流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交流 ->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共青团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7  【字体: 】 【来源:焦作市共青团|共青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阅览:6635次
 

各县市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2016年,全市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团省委的工作部署,不断探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大力推进团的工作改革创新,整体工作全面活跃,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四个焦作”建设,力争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为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团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全市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2.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1. 五四红旗团委

1学习力强,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工作活跃,能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在落实团的重点工作和开展团的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4)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能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2. 五四红旗团支部

1)学习力强,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联系服务青年的成绩突出。

3)制度健全,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严格履责,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5)战斗力强,团支部(团总支)成员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3. 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

3)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开展“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突出,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号召力。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爱岗敬业,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6重点面向基层团干部,各县(市、区)团委书记、副书记的表彰由团市委确定。

4. 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切实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一年以上,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每个奖项的申报都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注意平衡推报人选的界别比例,适当兼顾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团组织的适当比例,并推荐适当数量的乡镇(街道)基层团组织。

2严格推荐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实际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评选推荐质量。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和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严格甄别,突出典型。严格按规定名额推荐,不得突破。

3.各类奖项的申报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于201747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同时要将相关奖项的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tsw317@163.com。联系电话:3568261

4.凡团市委部署的重点工作,未经同意不开展者或无故不参加者,适当减少评先名额。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没有按时完成、未按时缴纳团费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

附件:1.焦作市各类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焦作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doc

3.焦作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

4.焦作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

5.焦作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共青团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322

网 友 留 言 留言信息审核后显示!
暂无留言
发 表 留 言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网友昵称: *
留言内容: *
     
友情连接:
版权所有 Copyriht 焦作共青团 All Right Reserved
电话:0391-3568260 传真:0391-3568259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市政大厦东配楼A312房间
技术支持:焦作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