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法院、团市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特殊未成年人进行义工服务的实施办法》,旨在通过让特殊未成年人在“青年志愿亭”、“敬老院”等特定场所进行志愿义工服务的形式,帮助其重塑健全人格,健康回归社会,这是自2014年我市被团中央评选为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以来,在青少年权益工作方面又一项新的举措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