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救助生信息  
1、2008年我市考入全日制本科的大学新生,对重点院校录取的学生进行优先救助;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4、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
1、资助对象的产生采取本人申请制;
2、由县市区团委依托学校向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发放《焦作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组织并指导填报;
3、申请者本人须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校、家庭所在地村(办事处)出具在校情况、家庭情况、收入证明等材料,连同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县市区团委;
4、县市区团委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一份存档备案,另一份连同证明材料于7月15日前集中上报市希望办。
 
焦作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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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焦作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焦青联字〔2008〕28号)

2008年焦作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介绍

  今年的高考录取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决不让一名大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号召,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帮助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完成学业,团市委决定全面启动2008焦作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此次大学生助学行动从7月开始到9月初结束。活动资助2008年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贫困大学生,凡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均可申请救助,被重点院校录取的学生可优先救助。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拿到入学通知书后,可向所在县(市、区)团委提出申请,经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出具证明,再经县(市、区)团委审核后集中上报团市委希望办,根据受助生报名情况,团市委将组织单位、个人和贫困大学生进行结对等形式多样的募捐活动,对每名贫困学生的资助金不低于2000元。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为了贫困学子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的梦想,让我们共同发起号召,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光荣传统,奉献一份爱心、播洒一片希望,共同关心和救助那些品学兼优、却又因贫困而不能踏入大学殿堂的优秀学子,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我市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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